假期臨近,飛機、火車、客車票不好買,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租車返鄉。鄂爾多斯汽車租賃發現,不少人都有租車被“碰瓷”“宰客”的經歷,因為合同規定模糊、監管空白等問題,出現糾紛時卻只能自己糟心。在一般人的印象中,相較于飛機、火車等常規的交通出行方式,租車出行似乎是一個“小眾”市場。但其實,有統計機構數據顯示,在2017年,中國就已有高達1億人以上的用車需求,需要通過汽車租賃來滿足。在這個意義上看,汽車租賃市場的規范問題的確沒有理由再被忽視。
媒體的報道顯示,當前汽車租賃市場的亂象主要有三點:押金——車退了押金退不了;保險——買了保險保不了;違章——還能“買分私了”。這三種亂象表現形式不一,但背后的本質問題是一致的,那就是汽車租賃經營者利用信息不對稱“套路”租車者。而其“底氣”則來自于目前汽車租賃市場并沒有專門的法律規范,導致消費者維權太難。比如,有專業人士透露,“租車公司虛開發票找稅務局,無證經營找工商局,無資質找運管部門,沒年檢沒保險找交警……”—看似每一個問題都有部門管,但由于管理職能過于分散,消費者維權遭遇到“踢皮球”的概率很高,這也直接放大了租賃公司的僥幸心理。
客觀說,在正常的市場經濟社會,法律不可能在一個行業壯大前就先行提供規制。在此角度,中國汽車租賃市場在發展之初出現一些問題,其實并非不能理解。但是,近幾年汽車租賃市場迅猛發展已是事實,且2017年,鄂爾多斯汽車租賃哪家好相關部門就聯合下發了《關于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》,表明管理層面,已經預判了這個市場的發展趨勢,并對行業可能出現的問題有所回應。但是,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,監管部門的“指導意見”永遠不能代替法律的作用。
行業性法律的制定,如果超前可能對市場創新和自律造成不必要的約束,但是如果落后行業的發展步伐太遠,則也可能產生對亂象的縱容,從而間接抬高行業規范的成本。就眼下看,啟動汽車租賃市場的立法正當其時。一方面,如前所述,是目前行業所暴露出的問題,已經不容忽視。一個目標人群達上億人的市場,不該繼續完全處于“裸奔”狀態;另一方面,則是作為汽車租賃的新業態——共享汽車已出現,并且最近也曝出押金難退等問題,它同樣需要更具針對性和效力的法律來規范。
當然,制定汽車租賃行業的法律法規,并不僅僅是單向度的約束租賃企業一方,也是對整個市場參與者的良性引導。如報道中就提到,目前汽車租賃市場的野蠻生長不僅傷害了消費者,也傷害了一些租車公司。如有人租車后,將租來的汽車抵押給其他人,導致經營商利益受損;有人租車后,發生嚴重事故一走了之,最終幾千元押金難以抵扣事故損失。這也表明,一個缺乏“規矩”的市場,最終很可能是“互害型”的,立法必須從這種認識中找到動力和緊迫性。呼吁對行業進行立法規范,并不意味著盲目依賴于“強制約束”。而是說,只有在一套明確的有效力的規則體系下,市場的發育和規范才能夠同步挺進。無論是基于對行業已經暴露出的問題的解決,還是著眼于汽車租賃的未來發展,推進該行業的立法鄂爾多斯汽車租賃,都到了提上議事日程的時候。這不是一個只在春運時節才能引起重視的時令性話題。